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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闹“钱荒” 各地调整公积金制度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3-10-11 09:38:37

    由于全国各大城市楼市成交量不断攀升,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也呈快速增长状态,杭州、广州、青岛、北京、上海等地频现公积金贷款难,多个城市公积金出现缓贷甚至断贷的现象。 各地陆续调整公积金制度,避免出现“挤提”。

  江苏南京:公积金大幅收紧 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六成

  9月27日晚,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首次与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差异化明显。

  《南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含,《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南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南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

  广东中山:住房公积金决策咨询小组成立

  10月10日,广东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决策咨询小组正式成立,今后本地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将先向该小组咨询。

  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份该中心共审批了141位申请者的3611.5万元贷款,其中购买东区楼盘的贷款者最多。

  记者从公布的咨询小组成员名单中看到,11位成员中有律师、开发商、住建部门成员、金融部门成员、大学教师、企业工会成员等,其中有部分成员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尽量每月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信息,让市民了解贷款审批的情况。

  青海: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有新突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在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方面提出突破性举措,将惠及广大住房公积金用户,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更加高效、管理更加灵活。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量不断加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明确,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后资金不足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并经本人父母、子女同意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父母、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意见》明确,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病种范围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意见》明确,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购房资金不足的,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根据其偿还能力、身体情况和信用状况,其贷款年限可延长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责任编辑:薛小庆
标签: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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