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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太折腾” 切忌变脸太频繁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13-11-21 11:52:47

    垃圾分类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垃圾分类的好处估计大多市民都已经知道。可是当我们把垃圾分成干的、湿的、可回收的、有害的,分别放进小区不同的垃圾箱,却看到垃圾车把所有垃圾箱内的垃圾全倒进一个车厢时,心里会是啥感觉呢?

  最近10年,本市垃圾分类标准已经“变脸”四次,市民也从中学会了 “有机垃圾”、“无机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等新名词,几乎每次都是市民刚要适应垃圾分类,结果分类又有了新变化。垃圾分类变化多,而垃圾的回收基本是一成不变的“打统包”。前端辛辛苦苦分类,后道还是统货,这样的结果让垃圾分类成了“形式主义”,久而久之,市民也就没有了分类的兴趣,甚至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产生抵触。

  11月20日,上海召开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次将是分类的第五次“变脸”,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我不懂这样的分类是不是经过专家认证、草案制定之前有没有听取过市民的意见,但仅从字面上来理解,好像有的垃圾分类是重叠的,既可以归到这类,又可以归到那类。在和几个朋友聊起这些分类时,大家都觉得这样分类太复杂、太麻烦,想想小区每排四个垃圾桶、垃圾收集车一来就要四辆就觉得不太现实,倒不如像以前公园里经常出现的 “双桶”,只分为 “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这样可能更为直观、方便。

  其实,任何新的政策法规都必须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制度设计得好,贯彻落实就能得到民众的积极响应,也就更有执行力。如果只是坐在办公室 “拍脑袋”,就有可能脱离实际,最后制度就会成为墙上的标准,或者就像某些城市规定公共厕所不超过几只苍蝇、建筑工地光脚只能咬几个包一样,成为民众的笑谈。

  对于这次新的垃圾分类办法,很多市民是充满期待的,既希望分类能够简明易懂、方便操作,也希望垃圾的处理能够前后紧密衔接,防止脱节,影响市民的积极性,更希望能够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和引导,让市民尽快习惯新的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薛小庆
标签:垃圾分类,上海,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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