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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广场舞“收编”是对多元利益诉求的尊重

来源:湘潭晚报 发布时间:2014-02-18 08:06:26

  在楼盘日渐林立的广东番禺市石碁镇,社区工作者将2000多人之众的广场舞大叔大妈们收编为“正规军”,登记在册的广场舞队伍得到设备和技术支持,每年还发放器材维护和活动经费。此外,镇文体中心还专门独身定制了广场舞大赛,并不定期举办交流汇演活动。此举不仅减少了扰民,还令广场舞异常活跃。(2月17日《新快报》)

  广场舞困境,说到底是不同利益群体的纠纷和冲突。这边厢,是广场舞爱好者体育锻炼、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的利益诉求;那边厢,是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的利益表达。广场舞治理之难,就在于难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如果一味地“偏袒”一方,必然会导致另一方的不满。

  在城市社区,广场等公共空间对所有的居民开放,每一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于是,广场在某种意义上陷入了“公地的悲剧”,遭遇过度的开发和使用。此外,在商业利益的考量下,不少居民小区都存在着绿化面积不足、公共空间稀缺的“短板”,在“没有选择的选择”下,广场就成为“老有所乐”的公共场所。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公共部门在面对复杂的利益纠纷时,必须学会保留一个缓冲地带,来容纳和消解社会矛盾,变“堵”为“疏”,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从这个角度上说,与其生硬冰冷地禁止广场舞,还不如将广场舞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之中,实现多元利益的有机协调。

  破解广场舞困境的关键,在于实现公共空间的优化配置和良性运行,为“老有所乐”提供载体,杜绝老年人“不知道去哪儿”的无奈和悲怆。将20支广场舞队伍的日常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登记在册,避免彼此“打架”。同时,镇文体中心还在经费、设备、技术、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社会支持,促进了广场舞队伍这一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建设。

  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从家庭领域走出来,参与公共生活,让晚年生活多一些颜色和光亮,本来就是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在参与时代,公众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渠道的通与堵、参与机制的顺与阻,直接关系到公共治理的改进与优化、社会管理的加强与创新。作为转变公共服务理念、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样本,番禺市石碁镇对广场舞“收编”,尊重与回应了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值得学习和借鉴。

  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老有所养”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发强烈。因此,广场舞并没有道德“原罪”,整个社会需要做的,就是将广场舞纳入制度设计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轨道,让老年人的人生更加充实和快乐。

责任编辑:吴慧
标签:社区,广场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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