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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区未完工接纳住户 开发商被罚停建整改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6-16 11:27:10

  在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一个商住小区未取得任何职能部门验收手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即便如此,开发商仍擅自让业主入住。近日,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核查。执法人员核查投诉属实后,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商住小区立即整改隐患,并进行立案查处。

  前不久,郁南县消防大队在核查时发现,怡佳家园小区A栋主体工程已完成,但B、C两栋仍在紧张施工,3栋建筑呈品字结构,高度均为18层55米高,建筑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尽管整个小区的施工尚未完全结束、A栋楼也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但已有部分住户入住A栋楼,消防安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
 
  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发现,已在A栋楼内入住的群众每天出入小区,都要经过正在施工的B、C两栋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执法人员对已完工的A栋商住楼内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严格审核,发现小区内的消防泵房连消防泵还未安装,楼内消防设施只是摆设。对此,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开发商负责人张某叫来询问。张某称,公司在与住户签订购房合同时,已明确该楼盘的交楼日期是2015年1月,但由于公司资金出现状况,工程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如期建设完成。经与住户沟通后,公司便允许住户在楼盘消防设施等工程未投入使用时,对所购买房屋可以装修入住,这才出现了执法人员看到的一边施工一边入住的情况。
 
  郁南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向张某介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并依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经过调查和取证后,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商住小区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张某到消防部门补办报审相关消防手续,告知其必须在整改合格,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随后,大队监督人员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了核查结果。(通讯员 王灵军)

责任编辑:吴颖婕
标签:小区,开发商,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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