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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7-11 11:17: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1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并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如林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是实现社区矫正目的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要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不断推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李如林要求,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在裁决和交付执行环节下功夫,依法建立和完善适用社区矫正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和交付执行主体的工作联系,着力解决漏管问题。在教育管理环节下功夫,把有关机关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教育管理是否及时有效作为监督重点,着力防止和纠正脱管、虚管问题。在变更执行环节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对撤销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等收监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强化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社区矫正法定条件、法定程序的事后监督。加大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力度。

  李如林强调,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移。要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基层基础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处理好配合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到北京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北京市司法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公安局、云南省司法厅、山东省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记者徐日丹)

责任编辑:金珂伊
标签: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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