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一位81岁老人领补贴被要求开证明,证明老人确实是81岁。老人所在社区主任认为:这还需要让社区开证明?想要证明年纪,查看身份证或户口簿,答案就显而易见。可老人说,社区要是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他就无法享受单位每月100元的补贴待遇。为了不让老人为难,社区主任只好开具了一份“老人今年81岁”的证明。
“开证明”事件已不新奇,诸如“你妈是你妈”“我就是我”之类的屡见不鲜,而需要开具这些证明的单位往往都是社区。曾有人调查发现,近年来开证明已经成为一些社区居委会不能承受之重,仅经常要开的证明就包括流动人口证明、无收入证明、贫困证明等60多项。一些社区干部抱怨,这些证明大多来自各单位的“摊派”,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为把证明环节转嫁到社区,因此社区事务大增。
一位社区书记无奈地表示,需要我们开具证明的我们当然能开,但有些“奇葩证明”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比如,有人想在居民楼内开店做生意,工商部门就会要求居民开具不扰民的证明。这其实很奇怪,生意还没做起来如何证明不扰民,我们不是专业人士,如何界定扰民?另外,还有要求开具无收入证明,年薪多少的证明。
社区不能成为“证明”的大本营,社区公章也不能成为“万能章”,而一些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更不能把社区证明当成“上方宝剑”,为自己的工作推卸责任。一个个“奇葩证明”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权力的任性、不作为和乱作为。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突破点:一是应加紧规范社区服务职能,列出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明细表,制定相关的规定,将基层从“证明负担”中解放出来。二是把某些权力人拉回权力原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是空口号,谨慎用权,同时有承担责任的勇气,有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心胸。前者治标,后者治本,循序渐进,避免再出现“奇葩证明”的尴尬局面。(邢建平)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便民,服务,管理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新闻发布上获悉,目前,全国19个省份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3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4个省份建立了失能老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