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对于南京市民徐女士而言,自己的朋友圈成为了拉票圈,几乎每天都有朋友在上面请她帮忙给孩子投票。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刷票公司甚至打出了“只要给钱,就让你成为票王”的广告语。(8月23日《扬子晚报》)
大部分开通了微信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那就是被朋友圈熟悉或不熟悉的朋友要求帮助自己或家人参加的各种活动投票,从萌娃评选,到绘画比赛;从最美护士到最美小天使,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碍于朋友的情分或面子,我们往往在根本就不知道这项活动和评选的内容,对其他选手的情况也根本不了解的情况下,就本着“成人之美”的心理帮助对方投了票。
如果对方要求投票的次数太频繁,或者是某段时间内要求投票的人太多,也会让人疲于应付,乃至于感到厌烦和反感。但在我看来,这只是朋友圈“求刷票”的副作用之一,更大的副作用是,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对社会诚信的一种伤害。更为值得担忧的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认为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还意味着自己有“成人之美”的精神。
首先,这种只是碍于面子或友情的朋友圈刷票,对那些没有主动“求刷票”的人来说,显然是有失公平与公正的。在所有活动的参与者当中,必定有些人不屑于这样的网络拉票,还有人不具备网络拉票的条件,那么也就意味着评选者不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这不但会损害部分参选者的利益,而且也会损害整个活动的公信力。
其次,既然我们要帮助一个人并投票支持他,就必须是建立在对他在某方面的才能、贡献、事迹认可的基础之上,但是绝大多数的“求刷票”,投票者根本连活动的内容都搞不清楚,也不知道其他选手的实力如何,仅仅是出于友情或面子而投票,这说得严重点就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显然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不利于社会诚信氛围的形成。
最后,这种不择手段的“拉票”现象,也让一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开始推出“只要给钱就帮你刷票”的服务。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花钱买票的行为,既妨碍了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同时还损害了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网络代理投票行为做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不违法的行为未必合乎道德,网络刷票行为就是一种欺骗、不诚信的行为。
所以说,对于朋友圈“求刷票”的现象,理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才行。作为网友,既不要为了自己的票数超过别人就不择手段地要求别人帮自己投票,公正精神不能丢,同时,也不能仅仅出于友情和面子就盲目帮别人投票,以避免损害社会公平与诚信。而作为各种评选活动的主办方,则应该完善活动规则,尽力避免过度的网络拉票的行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点滴的积累,其中自然也包括微信朋友圈的“求刷票”现象。(苑广阔)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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