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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式”物业管理 让旧楼区居民感受可喜变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3 09:38:38

  自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以来,和平区通过重新调整旧楼区物业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用“捆绑式”物业管理模式取代了原有的物业管理模式,旧楼区物业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变化。

  和平区在试点的基础上,对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实施“居民选、社区签、街道管”的“捆绑式”物业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模式运行后,有效解决了居民选择物业公司的问题,对于凡是因物业合同到期的小区,选用哪个物业公司的权力全部交给了居民,让居民选择自己信得过的服务企业,充分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关心物业管理工作的热情。同时,解决了居委会签订协议的问题。社区居民选定物业公司后,具体服务事项由居委会代表居民与物业公司平等协商。根据小区服务项目不同情况,由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二者的有效“捆绑”。

  此外,解决了街道管理的问题。“捆绑式”管理模式改变了物业管理经费划拨程序和渠道,将物业管理的各项经费由过去的统一由区里划拨到企业改为划拨至各街道,使街道既有责又有权,提高了管理效能。街道定期组织社区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重点听取居委会、管委会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根据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核拨经费。“捆绑式”物业管理模式的施行,厘清了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居民各方责权,兼顾了各方利益,调动了各方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使全区物业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为巩固和保障新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和平区积极建立健全物业考核监管机制。各街道、社区按照《和平区旧楼区长效管理日常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检查标准,每月对物业企业的综合管理、清扫保洁、门岗巡视、车辆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考核,并将每季度汇总的结果作为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为提高企业管理服务质量,和平区将补贴物业企业资金由按人头拨付变为按服务面积拨付。同时,根据街道、社区季度考评情况,将政府财政补贴资金拨付至街道,由街道再向各个物业企业进行拨付,进而又实现了街道管的目的。

  和平区还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负责牵头,定期召开社区居委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司法、物业企业等各方负责人,以及居民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在旧楼区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重大、疑难社区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陈静
标签:捆绑式,物业,楼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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