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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出新 拟设4个服务等级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5-10-28 09:39:08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草拟了《江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服务内容、标准和等级的参考依据。该《指导标准》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

  根据《指导标准》要求,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执行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

责任编辑:陈静
标签:江西,物业,服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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