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保障居民自治依法实行,保证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规民约如下:
第一章居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遵纪守法的好居民。
第二条居民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制定的民约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条居民在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口与计划生育。
第四条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政策。
第五条育龄夫妇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
(2)自觉遵守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与社区居委会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按时选择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如果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怀孕的情况,应主动、自觉地终止妊娠。
(4)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自觉接受计戈Ⅱ生育管理和服务,主动参加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所组织、开展的怀情、孕情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选择并落实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5)如果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生育行为,应主动接受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6)关爱女孩,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不虐待女孩,不遗弃、不残害女婴。
(7)自觉接受各级计生部门的检查、调查,如实回答各种询问。
第三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六条社区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调解、Flit、治保“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禁毒组、帮教组、社区巡逻组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治安管理。
(1)治保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承包责任到人、奖罚到人、奖罚分明。
(2)严禁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采取其他受手段扰乱公共秩序。
(3)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对非法制作、传播、收看淫秽录像和毒害身体健康的物品进行查禁,制止迷信活动。
第八条人民调解。
(1)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负责社区民间矛盾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实行目标责任承包。每年调解主任要和社区综合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做到纠纷不出社区,预防纠纷激化,防止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
第九条信访工作。
(1)配备社区信访信息员。
(2)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社区信访工作。
第十条外来人口管理服务。
(1)外来人员到本社区暂住30天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须到社区暂住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申领“暂住证”。
(2)加强流动人口计生“一站式”管理,签订出租房治安、安全、计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一条帮教工作。
(1)建立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组织网络,帮教小组要定好帮教对象,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
(2)各部门要协助做好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归正人员的工作安置。
第十二条治安联防。
(1)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切实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凡本社区18~50周岁内的男性居民,均有按社区巡逻计划参加巡逻的义务。
(2)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加强夜间的巡逻与放哨,确保安全。
第四章文化教育。
第十三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做好“双差生”、“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第十四条根据本社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开展学习型社区和各项活动,继续办好市民学校。
第五章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五条开展尊老爱幼活动,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各户实行“门前三包”,坚决杜绝垃圾乱倒、乱贴野广告的现象。
第十七条严禁向社区道路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禁止未经批准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并占用道路。
第十八条在不影响他人房屋采光、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大力提倡居民绿化庭院。
第十九条实行移风易俗,提倡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第六章监督与执行。
第二十条为保障本社区居规民约的切实施行,社区成立民主法治监督执行小组,负责监督本社区居规民约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监督执行小组成员必须为人正派、立场坚定、公正廉洁并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望,其小组成员由居民群众推荐产生。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社区居规民约的解释权属于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本社区居规民约自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政策,服务
社区居民公约如下: 邻里犹如大家庭,相互谦让不可少。 公用部位保整洁,楼梯杂物不堆放。 粪便不能倒阴沟,互相提醒并监督。 电线晾衣有危险,火烛小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