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和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
(2)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依法调解本居住区的各类民事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3)采取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道德和纪律教育,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
(4)建立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登记文档、报告制度,发挥居民楼、院调解委员的作用,重点户、重点事要有专人负责,做到调解工作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
(5)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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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