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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启鑫:节日慰问要暖身也要暖心

来源:贵阳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1-05 09:35:13

  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春节慰问陆续拉开序幕,各地各部门将组织开展慰问活动,纷纷为基层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然而,有些单位和部门在开展慰问活动时,不问群众的需求和想法,仅仅是将统一“标配”的大米、食用油、棉被棉衣以及慰问金等送到群众手中,给人一种“完成任务”的感觉,大有搞形式、走过场之嫌。

  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是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上级部门和领导干部深入群众、了解基层、体察民情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发放柴米油盐和御寒物资等,帮助困难群众改善生活条件,解决燃眉之急,这是节日慰问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除了物质上的救济以外,节日慰问还需要有更多贴心暖心的帮助,更多嘘寒问暖的关怀。既要为群众暖身,也要让群众暖心。

  首先,要拓宽慰问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困难群众有多种多样的原因:遭遇天灾人祸的家庭,需要心理上的安慰、政策上的救助;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渴望送医送药、减轻负担;有发展愿望的群众,盼望得到致富信息、项目支持和技术指导。对他们而言,千篇一律的慰问物资,并非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也不是他们心目中的“救命稻草”。像精准扶贫一样精准慰问,多一些“点对点”“实打实”的慰问,才能让困难群众心里“暖洋洋”。

  其次,要改变慰问的方式。慰问活动的开展形式有很多,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困难群众都始终是“被支配”的角色,让人心里感觉怪怪的。集中慰问结束后,年迈的老人背着米、提着油步履蹒跚地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领导走访慰问,慰问对象立即放下田里的农活,疾步奔向家里笑脸相迎。类似的情景,每年都会重复上演,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开展慰问需要多点仆人意识,多点人文关怀,困难群众才不会感到“寒冷”。事实上,帮助群众解决临时困难、给予他们充分的主人地位,本身也是节日慰问的题中应有之义。

  再次,要跟踪慰问的效果。根据以往的经验,开展节日慰问大多都是“一次性”的,有的地方甚至还暗地里要求慰问对象每年要进行“轮换”,以示所谓的“公平”。殊不知,这种做法既违规违纪,也让节日慰问的意义和作用丧失殆尽。组织慰问活动的单位要建立台账管理,对慰问对象和慰问效果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连惯性、连续性。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慰问活动“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要让真困难的群众得到真帮助,让慰问对象有一定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文明,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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