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民主理财必须贯彻和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以及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保持应有的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健全各项财政规章、制度。
(2)协助居委会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铺路搭桥,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敢于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做坚决的斗争,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解决和处理问题。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关心并爱护集体利益和财产,自觉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各项开支,用好财、理好财,不浪费、不挪用,廉洁奉公。
(5)居委会购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在2 000元以上的)应登记造册,不得损坏或丢失,同时要有居支两委及民主理财小组的会议讨论记录,对公物人人要爱护;固定资产需要报损时,必须先报办事处审批,方可进行报损。
(6)支持执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需经过民主讨论。(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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