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在办理时所需携带的证件如下:
(1)下岗、买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和本人一页的复印件各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一寸照片四张。
办证人员到所属居委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填表后由居委会统一送交事务所。事务所统一报区里审批后,区劳动局统一办理。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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