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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来源:中国社区报 发布时间:2016-01-28 11:06:00

  从 2016年1月1日起,四川在全省范围统一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单独核定纳 入低保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毛大付表示,目前,四川省有各类残疾人622.3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 7.57%,涉及 557 万 户家庭。近年来,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但是,目前残疾人总体生活质量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离小康目标还有 差距。

  四川着力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要求各级财政和残联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征收额 15%的比例,将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用于对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的直接补贴。政府 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 10%的比例优 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今年,四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将达到每生每年6000 元。四川还将积极推进高中阶段 残疾人免费教育,对符合学生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 女优先予以资助。

  "我们将对残疾人深化'一人一策''量体裁衣'式服务。" 毛大付表示,残疾人可通过手机 APP、电脑等反映需求,办理相关业务,预计到 2017 年,每年有 250 万以上残疾人享受到"智 慧量服"。 

责任编辑:李姗
标签:四川: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 额外生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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