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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

来源: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6-02-28 17:54:33

  (1)新增退休人员应在退休次月的20日至月末前,持"基本养老金发放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科办理登记,如果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要办理转移。

  (2)退休人员每季度要与自管组组长见面一次。居住地发生变更的要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由其到街道社会保障科办理转移手续。

  (3)无行为能力或行动不便并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不在本市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认定后送养老金上门。居住外埠的由本人申请后可邮寄养老金。报销基本医疗费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凭证,每季度报销一次。

  (4)退休人员亡故后家属在7日内携带户口簿、死亡证明、养老金发放存折等证件到街道办理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手续,由社区发放。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管理,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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