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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圆满完成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标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18 10:24:44

  截至2014年底,本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215.42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18%,80岁及以上老年人30.66万,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为14.23%;百岁老人358位。日常生活需要帮助或护理的老年人约有14.3万,占老年人口的6.65%;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比例约为70%,独居老年人占老年人的比例约为10%。天津老年人口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的特征尤为明显。国家和本市的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指标均已完成。

  各项基础保障提高

  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0.74万人;连续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月人均1520元提高到252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245元,无收入老年人生活补助调整为每人每月95元、105元、115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6.8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775元,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政策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7%。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705元/月和540元/月,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有31326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9720元/年,集体供养标准为12960元/年。调整了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对31030位老年人(含区县扩展补贴部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按照轻、中、重照料等级分别为每人每月150元、200元、400元,政府累计补贴1.2亿元。

  完善医疗保障

  普及健康管理

  本市提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数达到296所,已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评估目标(251所)。16所三级综合医院均设置康复医学科,并有3所单独设置老年病专科;中医医疗机构中开设老年病科或康复科的有14所;257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59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2586所村卫生室均提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形成了服务半径1.5公里、步行15分钟(农村地区20分钟)的健康卫生服务网络覆盖格局。

  本市老年人健康管理建档率达到88%,已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评估目标(85%)。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率达到97.5%,已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评估目标(85%)。

  此外,本市自2012年始,本市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

  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打造智能化平台

  全市建成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1049个,实现城乡全覆盖。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实现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其他区县城区实现社区覆盖60%。目前,已建成14个托老所,可收住托养老人1400多人。

  建设养老机构428家,其中:供养型85家,养护型343家,医护型59家(内设医疗机构);市级国办5家,区级国办15家,社会办289家,敬老院85家、光荣院5家、托老所29家;城镇343家,农村85家。全市养老床位达到68616张(含社区养老床位6656张)。近五年,床位年均增长20%,实现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

  建立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技术为老人提供网上购物、预约服务、老年教育、在线医疗等28项服务。

  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率达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0%。

  社区环境提升

  精神文化生活丰富

  目前,本市社区(村)的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老年人设施人均用地在0.265-0.295平方米。

  在促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全市共有各类老年大学(包括各级老年大学、社区教学基地、电视和网络等老年远程教育)747所,参与老年教育活动老年人达到92.2万,占老年人口比例的42.8%。全市共有老年志愿12.6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87%。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有26.7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39%。

  此外,本市城镇社区老年人协会覆盖率达到95%,农村社区(村) 老年人协会覆盖率达到82%;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比例达到100%;区县、街道(乡镇)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均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出台养老服务法规

  保障老年人权益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了《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地方养老服务法规,将养老服务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提出构建适应老年人需求、具有天津特色的推进“973”养老服务格局,即97%老年人居家养老,3%老年人机构养老。市民政、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老年人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护理等多个文件。

  此外,全市共有基层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站或服务点)267个,实现基层老年法律援助100%覆盖面。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天津,老龄事业,“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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