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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宽带服务商签排他协议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6-06-14 10:26:58

  今后,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宽带服务商签订排他协议。每个小区要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经信委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的通知》。该《通知》的印发进一步加快了现有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光纤到户改造步伐,给小区宽带接入垄断现象“踩刹车”。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在设备间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满足业主需求,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

  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在宽带接入中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其他经营收入范围,并于每年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并予以公开曝光。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也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宽带运营企业接入施工、运行维护的监管,依法对无资质经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北京,物业服务,宽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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