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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实行物业信用评价 不合格者列入黑名单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6-06-20 16:58:23

  近日,泉州鲤城区、丰泽区住建局召开专项会议,将整治“沙霸”、“搬霸”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到各个物业企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从7月1日开始施行。

  召开专项会议 布置整治“沙霸”工作

  16日下午,丰泽区住建局与执法局联合召开专项会议,重点布置打击“沙霸”、“搬霸”专项行动,有17家一级、二级资质物业企业与会。丰泽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布置的主要内容会通知到全区的物业企业。

  17日下午,鲤城区住建局也召开专项会议,全区80多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参会。针对新建小区所出现的“沙霸”、“搬霸”,鲤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将开展一系列整治“沙霸”、“搬霸”违法行为的行动。将规范装修管理,坚持做到“三不”——不得对业主购买建材及装修设定条件,限制其进场装修,不可强买强卖;不得指定水泥、沙石等建材,严禁各类装修建材、搬运广告在小区出现,严禁利益勾结;不得为“沙霸”、“搬霸”提供各项便利,物业包括项目经理或保安不得收取任何装修建材商的进场费或高价返利回扣。

  与此同时,物业企业需按相关要求配备岗位人员并持证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参与“沙霸”、“搬霸”行为的人员进行严厉惩处,积极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物业保安检查工作和“沙霸”、“搬霸”的查处工作。规范制定合理可行的装修管理办法,物业要根据新建小区业主进驻装修的实际需求,制定包括装修及建材,特别是水泥、沙石等建材的买卖、使用等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小区装修管理。

  近期,鲤城区住建局将开展辖区物业小区巡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对小区内张贴摆放沙石广告者,视为内外勾结,一律从严处理。实施责任倒查机制,实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小区仍存在“沙霸”、“搬霸”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物业企业直接列为不合格的信用等级,列入行业信用黑名单,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实施信用评价 不合格者列入黑名单

  根据《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由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前一年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行申报,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主动采集和社会提供。评定结果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

  信用综合评价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按年度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如出现被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报后拒不整改,或者一年内累计被公开通报3次(含3次)以上的,将被评为不合格等级。具体评分按《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明细表》执行。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如信用等级为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国家或地方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的,予以优先考虑。如果信用等级为不合格,企业将被列入行业信用黑名单,并采取多项处理措施,最严重者将注销企业资质证书,该企业须于注销之日起90日内退出所接管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想了解更多精彩文章,点击中国著名财经公众号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物业,信用评价,不合格者,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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