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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搭建“1+3”制度框架 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01-10 09:11:25

   改革遇上风险是进是退?明明为了干事创业,却遭人诬告陷害,怎么解决?如何防止“为官不为”?这一系列问题,是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亟须解决的最紧迫问题。

 
  为了让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又干净干事,江苏无锡市2016年出台“1+3”文件——《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关于治理“为官不为”行为的办法(试行)》《关于对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查核处理办法(试行)》,旨在把规范干部行为与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积极性结合起来,把教育监督管理干部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实现“既监督干部干净,又监督干部干事”。
 
  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和隐患止于未萌
 
  2016年6月,无锡13位市领导履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责任,按照分管领域对应约谈提醒了38位县处级领导干部,产生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与此相反的是,无锡艺术学校原校长马敬忠因不履行主体责任,包庇下属党员逃避纪律处分,被追究领导责任,并被通报曝光。
 
  “党员干部不论官职高低,都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应责任,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违纪苗头,应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和隐患止于未萌,这是‘四种形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唤春说,尤其需要厘清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执行标准。比如,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调查中涉及但不构成违纪的,履行工作职责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应予以约谈提醒。
 
  惠山区早在2003年就探索制定了廉政防范“四项制度”,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分为白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层级,层层提升,逐级加力,采取提醒谈话、书面函询、诫勉谈话、自查自纠等方式。“红脸出汗是第一道关口,只有把住第一道关口,才能防止小错变成大错。”惠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建彪说,2016年,全区累计实施预警62件次,其中实施白色预警34次,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实现了教育大多数,管住大多数,保护大多数的目的。
 
  实践证明,廉政防范“四项制度”作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有效办法,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探索和实践,是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有力抓手。据统计,近两年来,无锡全市共谈话函询1475件(次),对欺骗组织、故意隐瞒问题的3名领导干部立案审查、公开通报;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1751人。
 
  容错纠错,给改革者送上“定心丸”
 
  前段时间,无锡东游华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走到了进退维艰的十字路口。这家公司是华东旅游报(由无锡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从事新媒体探索的产物,其自主研发的融媒体产品“芯媒体”受到社会认可。但作为一家年轻的创新型、高投入、高风险的新媒体企业,若无后续资金持续注入,仍有可能面临破产局面。
 
  是进一步探索新体制还是让华东旅游报社继续亏损?“最大的难处在于改革没有先例,万一失败怎么办?”这让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施展进退两难。
 
  针对干部中存在“多做多错”等顾虑,为激发改革者干事创业的干劲,《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的出台,给改革者送上“定心丸”。《办法》明确了容错免责4种情况:推进改革、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的;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和错误的;推进改革发展出现无意过失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过失的。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可以按照不同情况作出容错免责处理。
 
  “这是为华东旅游报转型增添了动力。”华东旅游报负责人章为民兴奋地说。最近,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已经把改革文件提交给了无锡市纪委和有关部门。
 
  同无锡日报报业集团一样,《办法》刚一出台,有2个市(县)区政府就本地重点工作项目,向无锡市申请了“改革创新风险备案”。
 
  为不断完善机制激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无锡还加强对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指导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制定合理的考核目标、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对敢作敢为、积极作为、有所作为的党员进行正向激励,对不作为、不称职、不适宜现岗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六种“为官不为”情形画像,向侮辱、诽谤、诬陷“亮剑”
 
  不仅有正面激励,还得防止“不作为”拖后腿。参与《关于治理“为官不为”行为的办法(试行)》起草的无锡市纪委常委李晓说,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一把手”坦言,现在“乱作为”现象少了,却出现了“慢作为”“不作为”问题。
 
  治理“为官不为”,发扬“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实干作风,《关于治理“为官不为”行为的办法(试行)》为六种“为官不为”情形画了像:在服务企业群众上,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严重,对企业和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对简政放权措施缓执行、执行走样;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诉求、意见、建议,不按规定办理答复或久拖不办,群众反响强烈……办法规定,对于查实的“为官不为”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等,可谓是动了真格。
 
  明明为了干事创业,却遭人诬告陷害,对此种情况怎么办?无锡通过出台《关于对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查核处理办法(试行)》,为勤廉者“撑腰鼓劲”,向侮辱、诽谤、诬陷“亮剑”。《办法》规定,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甄别,及时还以清白,对于诬告陷害者,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数据显示,近年来,无锡已为受到诬告、错告的35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实质是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让其尽可能少犯错、不犯错。三个《办法》,就是要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没有后顾之忧,让不想事、不干事、坏人事的没有市场!”王唤春说。

责任编辑:李梦雪
标签:江苏,框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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