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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每年新增就业岗位 帮助青年成功创业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17-03-23 09:11:43

   2012年以来,上海不断探索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每年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1%-4.2%,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3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还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来自上海市人社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登记失业青年人数减少了32.15%,2015-2016年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8000人”的工作任务。
  五年帮助成功创业5.5万人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祝平介绍,自2012年以来,上海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实施了两轮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认定89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在同济、上交等高校试点建成28家高校创业指导站。同时,加强与各类创投、孵化、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的合作,上海各类创业服务专业机构已超过2万家。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2012年至2016年,上海共帮助成功创业5.5万人。
  上海还崇尚工匠精神,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形成,上海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从2011年末的26%提高到2016年末的31%。具体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89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23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8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首席技师千人计划,2012年至2016年,共资助首席技师1183人。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技能人才的“摇篮”。2016年,经中央批准,决定上海作为承办城市,代表中国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这是世界职业技能领域的“奥林匹克”。目前,上海人社部门正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申办工作,并以申办大赛为契机,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向世界展示中国技能人才的风采。
  将探索设立一批职业训练营
  近年来,上海还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切实加强:提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企业吸纳的比重从2011年底的40.43%,上升到2016年底的64.29%;实施鼓励上海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补贴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此外,上海推出了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举措,打造了一套适合青年人的职业指导模式,对青年大学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登记并提供就业服务,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及上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接下来,上海人社部门还将不断完善各项促进青年就业的政策,探索设立一批职业训练营,进一步加强高校创业指导站的建设和功能升级,并积极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师和创业指导师队伍。此外,还将大力发展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一系列基地,形成上海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
  同时,在机制建设方面,建立覆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创业青年等重点青年群体的综合信息库;构建立体式的青年就业服务网络;深化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搭建青年劳动者技能提升平台。
  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012年以来,上海还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目前,已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为主的制度框架,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年提高、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上海实现了城乡户籍职工一体化参保。2013年,上海将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保”参保范围;2015年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的上海户籍从业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集体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2014年,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合并实施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上海还停止执行“镇保”制度,从2017年4月1日起将“镇保”纳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统一了城乡户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办法,缴费和待遇享受办法实现一致。
  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面对老龄化的压力,上海从2013年起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至2016年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市。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探索。
  上海社会保障待遇也在稳步提高。每年1月、4月和7月,分别调整各类人员养老金,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与收入有关的待遇,以及部分群体民生保障待遇。配合二孩政策,修订了产假期限,调整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办法,提高了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同时,上海提高了各类保障待遇水平:企业养老金、“镇保”养老金、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2年末的2341元、982元、370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3558元、1549元、750元,增幅分别达到52%、58%和103%;最低工资从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达51%;失业保险金最高支付标准从2012年的860元增加到2016年的1520元,增幅达77%。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2万元
  医保方面,上海坚持多管齐下,就医负担逐年减轻:调整了职工医保门急诊支付办法,优化了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2012年的28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2万元;居民医保个人自负水平从37%降低为33%,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
  同时,上海探索了大包装、简包装招标采购,共279品规的药品中标,平均降幅约为11%;规范了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试行将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医保结算,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众药费负担;建立了带量采购、挂网采购、限价采购、定点生产等各类药品的分类采购体系,其中两批带量采购品种平均降幅均超过60%。
  上海还推行综合施策,社保基金征缴监管进一步加强。采取责令整改、通知银行查账划拨、移送行政处罚等强制征收措施,对欠费单位实施动态分析和分类管理;强化基金预决算工作,建立了社保基金预算人大报告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社保基金及相应公共资金全部纳入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并实现了与人社部金保工程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的联网应用。
  此外,上海加大了监管处置力度。连续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违法活动;建立了重大医保欺诈案件的“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医保医师医保约谈,制定了医保医师医保诚信管理规定;建成医药招标采购平台,药品、医疗器械和中药饮片实现全面上线阳光招采,对医药物品招标、采购、配送、验收、结算、使用等各环节实行阳光运行管理。

责任编辑:黄文
标签:就业岗位,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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