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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拿药能“全搞定”吗?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7-03-23 09:41:17

   4月8日起,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参与医改的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在市级采购平台统一采购药品。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按照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阳光采购将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方便患者就医取药。
  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大医院药品上下联动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均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药品均能在社区使用。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即,在满足患者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必须坚持医疗质量与安全原则、坚持结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备药物原则,优先基本药物、优先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药物。
  此外,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小,药品配备数量一般在300种左右,所以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但为方便患者,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社区医院,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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