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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就业创业精准扶贫

来源:长城网 发布时间:2017-03-24 09:01:06
  为深入实施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切实做好河北省就业创业扶贫工作,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积极支持贫困县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通过优先落实政策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到贫困县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允许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入驻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各贫困县要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积极开发多种形式的就业岗位,对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就业创业服务。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鼓励各地安排财政资金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或“就业扶贫车间”给予一定的吸纳就业补贴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通知》指出,要大力实施技能培训。加大贫困县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结合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和企业岗位需求积极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围绕“就业扶贫车间”技能需求,制定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清单。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组织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年,毕业后推荐就业。鼓励省发展家庭服务业示范基地在贫困县开展家庭服务培训,引导培训合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与省外优秀的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劳务输出协议。

  《通知》要求,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劳动权益,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按规定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再贷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扶贫办将开展精准扶贫爱心企业选树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 

责任编辑:黄文
标签:精准,就地就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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