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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锁车整顿乱停车,妥否?

来源:绍兴县报 发布时间:2017-05-26 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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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怒问:物业难道有权锁车?
  朱小姐早上上班较早,每天都在7点左右出门。当天早上6点40分,她准备开车上班,打开车门时猛然发现自己的车子左后轮被上锁。
  “这是物业公司的杰作。”朱小姐说,她的车已不是第一次被上锁,前几次打电话给物业,等上约10分钟也就来开锁了,而这次朱小姐等到7点20分,足足40分钟时间里,物业都没来开锁。来不及等物业开锁,朱小姐只好打的上班。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朱小姐再次打电话给物业,车子才“解锁”。
  车子被锁一天一夜24小时多,这让朱小姐非常气愤。她告诉记者,小区有一个“潜规则”:私家车在露天车位停车时间超过半小时,物业就会来锁车。“这个规定虽说是业委会通过的,合不合理且不说,万一我粗心大意没发现车子被锁就开车,车子损坏了,这个损失谁来担?”朱小姐怒问,自己的车没有影响其他业主进出,物业难道有权锁车?
  近日,家住柯桥大坂风情的朱小姐碰上一件烦心事:她早上6点40分出门发现自己的车被锁,打电话联系物业,却迟迟等不到物业来开锁,一直过了24小时到第二天早上,朱小姐的车才“解锁”。
  曾有业主为此打过市长热线
  记者昨日来到大坂风情采访小区地面停车位停车被锁一事,业主们对此态度迥异。
  “我们小区是人车分流的,后来划了线设置了100多个地面停车位,说是用来给访客临时停车的,小区里那么多地下车位没卖出去,怎么不让访客直接停地下车位?”一位曾经被锁车的业主表示,他挺窝火的,为什么访客能在地面停车,业主反而不行,在他看来,这就是物业售卖地下车位的“套路”。他还告诉记者,就这件事小区里的业主在网上发帖投诉过,也打过市长热线,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车主,我赞成锁车,小区里乱停车的现象必须整治。”小区业主孙女士说,地面停车位的事小区业委会开会讨论过的,是临时停车位,禁止长时间停放车辆的,“地面停车是方便,但也不能不遵守小区的管理秩序。”孙女士说,如果每位业主都在小区地面停车,小区业主有1500多户,临时车位只有100多个,那岂不是要打起来了,既然临时车位是公共的,那就任何人无权霸占。
  物业坦言锁车实属“不得已”
  针对此事,小区物业公司的王经理表示锁车也属无奈之举,锁车只是一种管理方法。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考虑到乱停车不仅有安全隐患,且小区临时停车位数量有限,万一访客有重要事情进小区停不了车会造成麻烦,2014年,经大坂风情小区业委会开会讨论,针对地面临时停车位制定了专项的规定:访客车辆允许临时停车2到3小时;业主车辆白天停车不超过半小时,晚上10点后,原则上地面临时停车位不允许停车。对不遵守规定的,物业公司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会进行锁车处理,每月违规累计达3次,物业将锁车24小时。
  “朱小姐的情况应该是违规情况比较多,这次锁车时间就长了些。”王经理表示,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经过锁车后,一般都会有所改观,但还有部分车主我行我素。“对于这样的车主,我们也只能锁车,别无他法。锁车只是管理手段,并非目的。我们没有执法权,最后车主来了也不会扣车或者罚款,更不会不开锁。”王经理表示,保安在和业主沟通时可能存在态度不好的情况,他们也在努力寻求更好的管理方法,也非常欢迎业主多提出意见建议。
  律师:锁车此举不妥当
  对于物业通过锁车来管理地面上停车的方式,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金认为,如果小区物业真的采取了这种管理办法,从法律角度上看是不合适的,因为物业公司虽然有权利劝阻车辆不能在临时停车位上长时间停放,但无权阻止车辆的移动。“万一车主不慎移车发生意外,物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去年8月,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家住柯岩某小区的宁女士乱停车被物业锁车,车主疏忽大意开动车辆,导致车辆损坏,车主将物业告上法庭。庭审中,宁女士认为自己车辆受损完全是物业锁车所致,理应赔偿,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宁女士乱停车,车辆是她自己疏忽大意导致损坏的。
  主审法官经审判后认定,物业公司对宁女士乱停车加以阻止虽是履职的表现,但锁车的行为并不妥当,最终判决物业公司承担部分损失。
  这样的案例,可以说是前车之鉴。徐律师建议,小区物业公司与随意在小区地面上停放车辆业主的做法都有不妥之处,应该一起进行协商,研究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编后话
  定位与换位
  近日,柯桥大坂风情的物业人员对小区业主朱小姐停在临时停车位的车子上了锁,一锁还锁了24小时,于是引发矛盾。这类纠纷矛盾,在人车分离的小区时有发生。
  那么,如何减少乃至消除这类纠纷矛盾?关键是双方的定位与换位很重要。物业的宗旨是服务业主的,遇事要多沟通解决;而业主要遵守公约,同时要体谅物业的辛苦付出。
  前几天,一位朋友讲了他遭遇的一件事:他在自己小区鉴湖景园的生态停车位上的车子突然被物业锁了,他按照告知单上写着的联系电话打过去,物业人员说要他本人直接到物业处解决。他怒问:小区的生态停车位本来就是临时停车用的,他的车子仅仅停了1个多小时,凭什么被上锁?物业是来服务业主的,还是来制造矛盾的?
  当然,小区业主首先要遵守有关公约。像柯桥大坂风情的100多个地面临时停车位,因为有公约在先,而且还是业委会讨论通过的,作为业主首先理应按照公约停车。这不仅仅是尊重物业的劳动,也是尊重小区其他业主的表现。
  退一步来说,遇到约定之外或者意外的情况,物业和业主都应该换位思考,物业要不怕服务上的麻烦,而业主则要尊重物业人员的劳动付出。相信遇事多站在对方角度换位考虑,小区内的物业问题终究能圆满地解决。(冯娣 郦曼丽 文/摄)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物业,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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