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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惠州:加大物业整治力度 物业不整改或“下岗”

来源: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07-05 10:29:49

  惠州市将加大对小区物业管理整治力度,全面整治“脏乱差”问题。

  小区内公共设施陈旧损坏、乱贴小广告、物业乱收费、乱设摊点和广告牌……7月1日起,我市将整治上述物业服务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小区物业“脏乱差”问题。记者从6月30日召开的惠州市2017年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将加大对小区物业管理整治力度,全面整治“脏乱差”问题。

  对照测评要素检查不留空白

  市文明局副局长卓炬明表示,当前我市部分小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不够浓,居民知晓率不够高,部分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消防设施损毁严重、防盗设施老旧,有些小区垃圾乱堆乱放,乱贴小广告。对此,全市物业企业将在专项整治中,对照测评要素检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整治“脏乱差”问题,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卓炬明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旨在切实解决我市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投诉多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打通物业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将向社会公示违法违规行为

  市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分3阶段进行,5至6月为安排部署阶段,6至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7至8月为检查验收阶段。整治内容包括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环境绿化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综合管理等,实现物业服务合同全覆盖。

  对此,市房管局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评分标准》,方便企业对照整改。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85分为不合格,85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90分(含)以上95分以下为良好,95分(含)以上为优秀。

  整治后,对在检查整治中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将形成检查处理报告,并在8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据介绍,此次整治中,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将被终止接管项目机会,严重的更有可能由政府代行业委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选出新物业接管;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惩处,予以曝光。

  此外,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予以扣分惩戒,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记者邱若蓉)

  原标题:物业企业拒不整改或“下岗”

  我市加大小区物业服务市场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物业服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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