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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物业公司占道私设“停车场” 部门:不合法 将整治

来源:海峡导报 发布时间:2017-07-28 09:37:04

  近日,松柏华庭小区附近多位居民反映:厦门世家物业公司在小区红线外一条道路上,私设了近两百个停车位,建立道闸,收取泊位费。由于停车较多,常常堵塞了小区和附近多个企事业单位的消防通道。

  厦门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道路在松柏华庭小区红线之外,属于代征道路。城管部门则表示,针对违法占用代征道路的收费行为,将进行查处、整治,以至取缔。

  记者调查

  停车场,进来就要收费

  7月18日晚上8点,导报记者来到了仙源路。道路向北延伸被一处岗亭道闸截断,岗亭的西侧是原名为“源成花园”的松柏华庭小区。

  岗亭背后的道路两边,凌乱停放着上百辆轿车。“你是哪里的车?进来要收费。”松柏华庭小区的保安对导报记者说。按物业收费标准,进来就收5元。

  导报记者看到,仙源路进去向西延伸,现场数了一下,道路两侧共停满了171辆轿车。“再晚点这条路就没有地方停车了。”小区一位业主说,到了晚上,这条路会被两排车密密麻麻堵住,连交会车都难进出。这时,两辆轿车很不客气地停在道路中间。

  这段路正是小区和附近企事业单位唯一的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怎么办?“小区的车都是这样停的,因为没有位置了。”一车主称,自己向物业交了停车费办了卡,物业也允许停在这条通道上。

  消防通道被车辆挤占,车主们如何进出?

  导报记者在这段路上发现一个独特的现象:几乎每辆车的车窗上都有一张纸条,写了车主的电话。几位路过业主称,这是车主们为挪车而约定俗成的行为。“明明是条‘公家路’,咋可以由私人公司或民间组织圈占收钱呢?”业主们强烈质疑。

  物业解释

  停车费,跟业委会分成

  “我们是2003年左右接管松柏华庭的,当时车辆虽然少,但就已经有业主在这条道路上停车了。”厦门世家物业公司负责人郑先生介绍。

  这条道路属于松柏华庭吗?“这不是小区的红线范围,但属于小区的蓝线范围,属于备用道路。”郑先生认为,这条道路是一条断头路,所以对交通没什么影响,他们设立道闸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

  但是,“断头路”的提法,并没有得到小区业主的认可。“这条道路连接的,除了我们小区外,还有多个企事业单位,是这些公家单位的必经道路。”一位业主指出。

  松柏华庭的物业主任吴女士表示:“有我们在管,才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她说,小区地下车库只有200个车位,物业禁止业主在小区中庭停车,所以道路上停车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这条路上最多可以安排出200个车位,但还是不够用。”“每辆车每个月的停车费为210元,这条路的停车费每个月差不多收入3万多元。”吴女士介绍。

  这笔钱是如何分配的?“我们和业委会三七开,差不多我们三、业委会七。”吴女士透露。

  规划局:

  停车场在小区红线之外

  设停车场的道路,是否位于松柏华庭小区红线内?

  导报记者在市规划局了解到,根据相关地籍图纸标注显示,被占用为停车场的道路位于该小区的东面和北面。“这条路是道路属性,在该小区的红线之外,规划中是代征道路。它是仙源路的延伸,同时作为附近小区和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消防通道。”工作人员介绍。

  代征道路和市政道路有什么区别呢?“都是城市公共道路的一部分。代征道路,即属于拟建道路范围,不能改变用地范围和属性。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出租和转让。”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条代征道路不属于松柏华庭小区红线内,更不应由物业和业委会圈占营利。

  建设局:

  私设停车场不可能审批通过

  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认可厦门世家物业公司在仙源路上的设闸收费行为?

  “作为公共道路,物业公司拦闸设停车场肯定不能审批通过的!”厦门市建设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松柏华庭原名为“源成花园”。在市建设局相关备案资料里,工作人员查阅到标注为“厦府【1997】地337号”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源成花园”商品房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附图中有:5061。793平方米为代征道路用地;开工前,要向市土地房产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经市测量队放样后,方可动土;用地内各项建筑竣工后,报市土地房产局检查验收。

  “道路总面积5061。793平方米,就是目前被这家物业公司进行停车收费经营的场所。”建设局工作人员,比对地图和用地审批文件后指出。建设部门已经向厦门世家物业公司开出了一份告知书,并研究相关处理决定。

  执法局:

  将查处违法占道的收费行为

  厦门世家物业公司和松柏华庭小区的业委会,是否有权在市政道路上划设车位,并进行经营管理?

  “未经交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不能在城市公共道路上私自划停车线、私划车位!”思明区执法局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说,这就类似于占道经营。目前,城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向物业公司开出了事先告知书,“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加大力度查处!”

  市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强调,市政道路车位的施划权归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这样的行为都属于私划车位,法规上无法审批通过”。针对违法占用代征道路的收费行为,城管部门将进行查处、整治,以至取缔。(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 毅彬/文 陈巧思/图)

  原标题:物业占道私设“停车场” 建设、规划部门:不合法 城管:将整治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厦门,物业公司,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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