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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合同条款不公平?

来源:东方卫报 发布时间:2017-07-31 08:37:48
  近期,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收到多起消费者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为此,省消协将从合同入手开展全省住宅物业消费调查活动。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至8月18日,省消协面向全省开展“住宅小区物业合同”征集活动,届时消协将邀请业内专家、律师对征集的合同开展条款点评,与消费者一起向不公平、不平等的物业合同霸王条款说NO!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它为广大业主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起着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的作用。但是一些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却没有签订物业合同,即使在签订物业合同的小区,一些物业合同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存在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霸王条款。
  据介绍,消费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将合同发送给省消协:拍照或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至jsca315@163.com; 拍照后关注“江苏省消协”微信公众号并传送照片;将合同复印件寄送至省消协监督部。需要注意的是,寄件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小区地址及服务方物业公司名称。(记者 臧首成)
  原标题:住宅小区物业合同条款不公平? 省消协征集合同向霸王条款宣战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住宅小区,物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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