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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将有法可依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17-08-01 08:54:38
  昨日,《市政府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大会审议。记者获悉,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017年6月底,我市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94296人,累计解除矫正80522人,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为0.1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所谓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我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目前已构建起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同时面向社会招聘了1029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市财政还给予了工作经费。目前,全市38个区县投入建设资金2753万元,完成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然而,社区矫正也面临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社会参与不够积极等不足。为此,我市将推进《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地方立法,使社区矫正的各项执法行为和各个工作环节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原标题:社区矫正将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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