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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为何“不吃香”?

来源:青岛日报 发布时间:2017-08-29 10:00:31
  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截至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至10000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家里有多套房,且儿女没有迫切继承需求的老人有尝试的愿望。也有一些老人顾虑重重,主要集中在能否退保、房屋评估靠不靠谱、房价涨了养老金能否跟着涨等方面。
  如果已投保但中途后悔了,能退保吗?据介绍,客户可随时退保赎回房屋,终止保险合同,但要承担一定退保手续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如何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共同选择和委托一家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充分保障老人权益。
  如果房价涨了养老保险金怎么算?据了解,目前是一次性评估,在合同期内养老金保持不变。在计算老年人可领取养老金金额时,已经适当考虑了房产增值率,让老年人提前享受到房屋增值的利益。如果房价下跌,养老保险金金额也不会下降,保险公司承担房价下跌风险。
  原标题:试点三年多 “以房养老”为何“不吃香”?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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