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江西开展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次集中整治设计了自查自纠环节,回归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通过开展约谈、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督促有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8月30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基层稳,则天下安”。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严治“微腐败”,着力夯实反腐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在江西开展的集中整治中,“仅在自查自纠阶段,全省就有5218名‘患病’的基层干部积极展开‘自救’,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2523。24万元”。
不容否认的是,“微腐败”并非是江西的“特产”。从2016年来看,广西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的基层腐败问题,超过两万人主动上缴违纪款约1。5亿元;而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比前一年增长了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
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执法不公……看似疥癣之患,实则溃堤“蚁穴”,“微腐败”从来无小事。然则,它何以频频发生?除了“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作怪之外,主要原因恐怕有两点:一是破纪破法的成本不高;二是监督制约不到位,从而放大了基层官员手中的权力。
如何整治基层“微腐败”呢?笔者认为,在严打“老虎”的同时,党和政府还要重拍“苍蝇”。一方面出狠招,查处不弃微末、问责不留“死角”,用严厉查处震慑愚顽、警醒侥幸;另一方面用韧劲,着力培育新风正气,完善有效管控机制,聚焦问题开展常态治理,在一抓到底中“久久为功”。
“让一分,民所得不止一分;贪一文,为人不值一文”,前人告诫言犹在耳。基层党员干部当戒私心、去贪欲,从严自律、恪守正道,把群众的利益举过头顶、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否则,一步不慎出错,就可能满盘皆输 。(袁华)
原标题:整治“微腐败”要出狠招用韧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