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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

来源:人口导报 发布时间:2017-09-08 08:57:52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这一年多,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探索和转型的关键时期。总体上由控制人口数量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落实到基层街道和社区,这诸多转变敦促着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去思考、创新和实干,新挑战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将如何更好地开展,问题与机遇并存。
  主要问题
  政策规定和实际管理的瓶颈。《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第一条第二款关于登记时限规定:“为更好地提供卫生计生服务,一般应在生育前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应予以补办。”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对“特殊情况”无明确界定;二是因为对政策规定的不理解,一些育龄妇女不能及时或不配合办理,具体工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基层对于户籍管理地规定的茫然。潍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精简证明材料方便生育服务证件办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空挂户人员参照普通户籍界定管理主体,不再作为特殊情况另行界定。城镇居民因为拆迁、工作变动、房产变化等原因,空挂户的人群比例很高,对于日常的监控和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有很大的制约。
  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外地引进人才、就业大学生、农村务工人员逐年递增,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但这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虽然国家和省里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特别是自2016年开始,为方便流动人口办事,可在居住地办证,社区不能及时与流动人口签署“流动人口合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加。
  思考与对策
  建议尽快实现三证合一。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手册、疫苗接种证,三证合一,是非常适合目前形势的,既可方便育龄妇女,也能解决基层工作难题,加大办证比率。
  加强基层管理措施。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流动性相对较小,便于日常监控。管理的难度重点在社区,育龄妇女因为工作、居住等原因,有时不能及时了解社区计生动态,社区计生干部对于日常监控也有难度。社区针对本社区管理的育龄妇女建立起微信群、QQ群等,特别是近两年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和育龄妇女动态监控。
  加强流动人口“四同”服务。今年上半年流动人口查体通报单发放明显减少,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0%,这与大多数地区取消了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制度有关。以前流动人口的管理监控主要是通过查体通报,这个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现状。加强流动人口“四同”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计生站联合管理,将是新的发展道路。 □王展
  原标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考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社区,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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