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问答

小区"捆绑"暖气费是否合理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11 14:28:33
  近日,问题编号为802576的网友留言投诉:山水龙城等小冬季供暖,今年更换成山东通鲁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最近,要求用户去和新公司去重新签定供暖合同。很多用户去了之后要求现在必须现金交上2017-2018供暖季的暖气费,否则不给签合同。重新签合同大多数业主可以理解,为什么要和暖气费捆绑在一起,往年按照政府要求也不能8月就让交吧?这种行为可以吗?
  烟台市芝罘区城管局对此回复:您好,经落实,根据市区关于散煤治理的环保政策,金房卧龙热力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在拆除范围内,届时该公司将无法提供冬季供暖所需热源,为解决区片冬季供暖问题,该公司拟将使用烟台市500供热公司清洁热源继续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签订合同并缴费是因需要提前跟烟台500申请供热负荷,为了避免集中缴费形成排队拥挤所以通知用户过来签订合同并缴费,并非强制性要求签订合同并缴费。谢谢参与!
  原标题:小区重新签合同并和暖气费捆绑是否合理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小区,暖气费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