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拓展工作岗位、健全保障措施、畅通流动渠道等方面出台十六条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根据实施意见,湖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招录职位数量的30%面向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可以高定级别工资。意见明确,基层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不作要求,把基层经历、基层贡献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的贡献作为重要评价要素和破格晋升职称等级的条件。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原标题:湖北 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王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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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坚持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节假日顺延)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将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动“两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