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禁止养鸡养狗,已饲养的住户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自行处理,否则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两周前,双流区双桂花园三期挂出了这样一条横幅。横幅是小区物管挂的,此举实属无奈,“物业每天都要接到4~5起关于养狗的投诉。”横幅引发小区业主争议。支持者认为,物管此举能从源头上杜绝养狗问题;反对者则表示,物业无权禁止小区业主养狗,此举涉嫌违法。(成都商报)
法治滨海律师团:物业公司能否干涉居民养犬,居民的意见不一,但是从法律角度能否得到答案呢?饲养宠物是居民的自由,在合规的范围内饲养宠物,不受他人干涉,物业公司无权禁止业主养狗,此举涉嫌违法。但如果因为饲养宠物而侵害到他人的权益,那么饲养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公民的合法权益因受到养犬妨碍、侵害或者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影响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时报记者 刘纯
原标题:物业禁止居民养犬没依据
责任编辑:万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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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的一件“新鲜事”,606户业主总共领到了小区物业发放的24万元小区“分红”。而早在2015年,苏州便有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