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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不符 导致晚4年享受养老待遇

来源:黄冈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08 09:51:56

  到了60岁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发现身份证出生时间与实际年龄不符,导致不能如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黄州区禹王街道办事处樊家塆村村民刘学少为此先后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但都失望而归。

  据刘学少介绍,他出生于1952年9月,但身份证上的出生信息是1956年9月。2011年村里开始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次年9月,刘学少刚好60岁,本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他却发现,因为是按照身份证上信息登记的,他必须到2016年才能开始享受养老待遇。

  为争取早日享受待遇,刘学少为此分别找村委会、禹王街道人社中心等单位,希望能按照1952年的年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但都没有结果。去年9月,按照最初登记的出生信息,迟到4年后,刘学少领到养老金,但他心里总感觉不“舒服”。当月,他前往派出所,将身份证号码变更为1952年出生的信息。拿到新的身份证,刘学少又到养老保险部门要求变更出生信息,并按照变更后的信息补发以前的养老金。养老保险部门回复称,养老保险档案信息不能更改。这意味着,他的养老金只能按照1956年的发放。

  12月5日上午,刘学少向记者出示了禹王派出所的变更证明和村委会的相关证明等资料。随后,记者来到黄州区城乡居民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具体解释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社保部门审核确认退休时间,主要以人事档案资料中最早记载资料记录的出生年月为准,如果没有人事档案资料,主要以户口或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确认。但是,如果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出生日期登记不一致时,以档案中的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确认依据。(记者 张松林)

  原标题:村民遭遇身份信息不符 导致晚4年享受养老待遇

  社保部门称:以档案最早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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