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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就业创业新政 社保补贴范围扩大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19 09:22:35

  南京市出台就业创业新政

  社保补贴范围扩大,青年大学生见习生活补贴提标

  在南京就业创业,政策更优惠了。近日,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该实施意见在不少扶持政策上扩大覆盖范围或者提高扶持标准,比如社保补贴覆盖范围扩大到招用技工院校毕业生;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配套支持最高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扩大范围或提标,让更多大学生享受政策

  《意见》明确,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加大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资助,扩大遴选资助范围和覆盖面,将港澳台学生及教育部认定的非普通高校大学生纳入评审对象,在现有20万—50万元的资助等次基础上,向下增设10万元的资助等次。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意见扩大了政策享受范围,比如,把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保补贴覆盖范围扩大到招用技工院校毕业生。此外,以前是吸收南京籍新就业毕业生给奖励,现在不再区分户籍。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新增了10万元的档次,相当于资助对象范围同步扩大。

  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给予奖励

  记者了解到,针对国家和省文件的新要求以及今年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两落地一融合等政策,《意见》还明确了不少创新配套政策。

  比如,持续推进校地融合发展,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将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延伸至所有在宁高校,2018年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建立指导站服务评价机制和补贴资助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每年对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成效显著的经核定给予奖励。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开展青年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相应给予3—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此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贴,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上浮至30%。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每家有一人稳定就业。(记者毛庆)

  原标题:南京出台就业创业新政 社保补贴范围扩大

责任编辑:王晓雅
标签:南京,就业创业新政,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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