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车位应提前公示

来源:珠江时报 发布时间:2018-02-01 09:21:32

  昨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佛山市物业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满意率仅为35.2%,有64.2%业主对业委会工作表示满意。对此,报告建议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强化业主自治能力。

  ■现状业主对物业满意率低服务存在七个方面问题

  市消委会介绍,佛山市12345热线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消费者关于物业问题的

  投诉比2016年同期增长202%。为了解佛山市居民物业服务消费行为现状,有效发挥消委会的监督职能,为相关部门提供合理建议,去年9月开始,佛山市消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开展了“2017年佛山市物业服务消费者调查”。

  此次调查根据佛山五区人口分布抽样,选取了400个小区的2066名业主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对小区事务的关注度、物业管理满意度、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等12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满意率低,仅为35.2%,

  但有64.2%业主对业委会工作表示满意。此外,有三成以上小区发生过业主与物业的冲突。

  报告称,佛山市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现有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方面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不够清晰;二是业主委员会因为无人愿意牵头、成立过程繁琐、筹备经费难以解决、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造成成立难和运行难,导致业主自治能力低;三是开发商兼任物业管理带来诸多弊端,例如开发商自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常出现物业管理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此外,还包括有部分物业企业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

  营活动,侵犯业主对小区共有收益管理和使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小区停车难问题矛盾突出以及业主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权益维护意识淡薄等。

  ■建议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物业管理机制

  那么如何破题?报告建议首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强化街道办事处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建立与成立业委会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责任考评机制;另外还要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

  会定位为社团法人性质、简化业委会成立程序、建立业委会候补委员制度等方面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化业主自治能力。

  其次,报告中还建议,要进一步推进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将物业服务、共有收益等物业管理信息依法予以及时公开;实行物业企业考核评价制度,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街道办可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的续签、终止、修订;细化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并且还要提前公示物业管理区域车位、车库配置比例等车位处置方式。(记者 李春妹 通讯员 杨丽萍)

  原标题:市消委会发布《佛山市物业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建议——物业管理区域车位应提前公示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物业,管理,车位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