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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上调10%

来源:绍兴晚报 发布时间:2018-07-26 08:48:45

  对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绍兴职工家庭来说,最近一项政策调整需要关注。7月25日,记者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8月10日起,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上调。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的通知》,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首次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到40%。新的首付款比例标准自2018年8月10日开始施行。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是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发挥公积金的“杠杆”和“阀门”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现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经执行多年,为有效降低和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对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标准进行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为了重点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性需求,有效化解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4723笔,涉及金额17.90亿元,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记者干政)
  原标题: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10日起政策调整 最低首付比例上调10%

责任编辑:林诗颖
标签:公积金,比例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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