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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让“夕阳”更暖更红

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08 10:05:07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在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的省托老院,工作人员为老人们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欢庆活动,院内到处是老人们幸福的笑容。“随着托老院入住的老年人增多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老年人对托老院产生了更多的依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自愿选择留在院里过节。”省托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大家都关心,养老是海南省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海南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抓好社区和居家养老、提升服务质量等关键环节,逐步推进与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水平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都有了较大提升。

  政策先行 出台一批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和文件

  截至2018年末,全省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141.0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2%;其中65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为99.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0.7%;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30.8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2%。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养老服务制度,是老人安享晚年的“保护伞”,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催化剂”。在海南加快建设自贸区自贸港背景下,养老服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作为助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思想引领和理论基础,加快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努力探索适合省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子。

  近两年,省民政厅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 (试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认真梳理汇总现行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公开养老服务投资指南,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提供依据和支持。

  近年来,海南省老年人福利不断提高。从2018年1月起,海南省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162.2万元,全省有2093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领取长寿补助金。

  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面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分年龄段为全省30.81万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30元-10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以上两项补助共发放4.9亿元。

  其他福利待遇方面,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失能程度等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基层医疗机构每年对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上门诊疗或设立家庭病床服务、实施家庭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免费办理遗嘱类公证等。

  加大投入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近日,走进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又安静的省托老院,洋溢的笑容写满在每一个老人的脸上。“到托老院养老,不仅减轻儿女的负担,也节省社会养老成本。”入住的老人说。

  据了解,作为海南省第一所省级综合性、多功能、高水准的养老服务福利机构,海南省托老院主要接纳城市无人照料的老人和低收入、独居、空巢、失能等养老困难的老年人,承担全省社会老人住养护理、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服务工作。

  养老关系民生,情牵百姓。近年来,海南省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先后投入资金13亿多元,规划建设和维修改造省、市县中心托(养)老院19家,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上百所,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8个。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98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3家,公办养老机构185家。

  海南省通过连续3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共投入7500万余元用于养老机构的设备设施改造,对消防安全、生活环境、健康档案、食品留样制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推动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医养结合进一步融合、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为特困老人、失能老龄老人提供了优质养老服务。2019年,省民政厅联合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提质量”等方面,持续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各市县有开展养老服务社区565个

  每天上午,60多岁的周阿婆走进离家不远的海口市玉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阅览室读读书,在理疗室休息。午饭时间,海口星海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送上了红烧肉、炒菜心等丰盛的午餐。玉沙日间照料中心的社工告诉笔者,该中心有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健身室、理疗室,还有老年人网络学校。“每天都有居住在附近的老人们聚到这里跳舞、看电视、打乒乓球、打牌、唱歌。”

  针对海南的本地老人不愿意离开家,习惯了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养老的需求和实际,海南省采取试点的方式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着力推进试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拓展。截至目前,全省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565个;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63个;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8个。

  为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海口市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养老服务经验。目前,海口市4个区21个街道所辖社区全部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依托镇敬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逐步将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地区推广延伸,已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尤其是大力开展“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试点,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出一点,慈善捐一点”的方式,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午餐服务,实际价格16元/份,特困老人实行免费享用、城市低保家庭老人、优抚对象和城市孤寡困难老人只需支付3元,其他本辖区户籍老年人低偿收费10元,同时为行动不便和失能、失智老人免费提供送餐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社区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保障老人“老有所医”

  如何保障长寿岛上的老人“老有所医”,是海南省着力解决的问题。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近年来,海南省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或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康复床位,促进老龄健康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全省132家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75.86%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80%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康复护理等便利“绿色通道”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51.6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100%,让老年人更好享受基层医疗服务。重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达53.33%。

  全年实施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医疗救助81.25万人次,其中资助贫困群众参保参合43.40万人次,住院和门诊救助37.85万人次,累计金额2.45亿元。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34个统筹区,实现海南与全国各省市异地医保结算服务全履盖,为全国各地“候鸟”老年人到海南旅居养老养生就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不仅如此,海南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体系初步建立。在培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方面,主要采取培训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专业的培训。海南省托老院作为民政部授牌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和“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承担着提升海南省养老从业人员能力的任务。

  今年9月,海南省托老院作为承办单位举办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选拔赛,各市县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按要求推选人员参赛。选拔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竞赛的相关要求对参赛人员进行考核和筛选,通过选拔评比的参赛选手将代表海南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

  原标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让“夕阳”更暖更红

责任编辑:孔峤峤
标签: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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