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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这些政策福利一定转给爸妈看!

来源:中国民政 发布时间:2019-10-09 08:54:27

  “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事关我国2亿多老年人口的大事。近年来,一桩桩、一件件惠及全国老年人的大实事、大好事,绘就了一幅最美夕阳红的温馨画卷。今天重阳节,也是我国第七个法定“老年节”。民政部政务新媒体带你一起回顾今年以来出台的系列惠老政策。一定转给爸妈看!

  打通“堵点” 消除“痛点”,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进养老院不放心?四部门将这样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2019年5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19年底,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迎来一大波税费优惠

  2019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6月1日起,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等。

  3年内,每个县将至少有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为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2019年9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到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繁荣老年用品市场等6个方面共17条措施。《意见》还指出,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底前全国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

      原标题:今日重阳,这些政策福利一定转给爸妈看!

责任编辑:黄雪莹
标签:社区养老,康养社区,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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