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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好取消老年证的“权益加减账”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时间:2019-12-12 16:13:44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取消老年证制发,老年人可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

  取消老年证?那老年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初看这则消息,很多人难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和担心。实际上,根据重庆市政府的安排,取消老年证之后,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不仅不会弱化,反而会强化,老年人将得到更多实惠和便利。

  老年人的“老”是一种客观事实,有没有老年证,老年人的年龄都摆在那里。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实际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经准确记载了老年人的年龄信息,凭借身份证等证件完全可以知道一个公民的年龄信息,可以快速判断一个公民是否达到老年人的年龄标准、是否应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用身份证等证件替代老年证来验证老年人的信息,据此给予老年人相对应的优惠,更加科学合理,能够保障更大范围老年人的权益(在传统的老年证模式下,未办证的老年人就无法享受优惠)。另外,之前的老年证也根据年龄分出了等次,比如,各地的老年证一般分为绿色(满60周岁)、红色(满70周岁)两种,持有者可享受的优惠待遇不同,而且各省市不共享,让老年人颇有怨言。取消了老年证之后,所有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优惠待遇,外地老年人在重庆也能用身份证等证件享受与“本地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将更加公平。

  取消老年证属于清理重复证明也即证明减负的一项具体措施,符合国家的“放管服”改革要求。原来,老年人办个老年证要跑东跑西,交这交那,且往往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证,有了证出门办事还得随身带着,比较费事,如果保管不慎将老年证丢失,就得走补办程序。取消了老年证,不仅让老年人省去了办证、带证的麻烦,也给老年证的制发管理部门及有关服务单位减轻了服务负担,有助于节约办公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我们给“取消老年证”的改革措施算一算账,不难看出,无论是老年人的个人权益,还是有关单位的服务效益、政府的管理效益,乃至社会效益,都会“增大于减”。因而,这项改革是“划算的”,是可行的。希望重庆市能够在取消老年证改革中探索出更多有益经验,并从细节抓起,积极做好取消老年证之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对接和善后工作,真正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所提升,也希望其他地方能够积极跟进,把老年证改革拓宽到更大范围,覆盖更多的老年人群体。(李英锋)

  原标题:看来取消老年证的改革还是划算的

责任编辑:黄雪莹
标签:老年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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