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9日召开的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情况现场会上,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杨武平表示,为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服务,北京将建立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名录,且与市国土局沟通,今后挂牌出售配建保障性住房用地时,将提出保证物业服务的条款。
杨武平所提出的建立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名录的措施来自于北京市首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北京市将建立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名录,新建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前,从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名录中选。据了解,《通知》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名录约收录100家物业企业,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物业服务。
《通知》明确,在新建商品住房配建项目中,商品房与保障房应实施统一物业管理,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障房与商品房分割;如果建设单位欲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应按照本市规划设计指标,分区域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分别配套设备设施。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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