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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人被讹孩子绝非"鸡肋"

来源:青岛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08-26 11:30:14

  近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3名孩子扶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此事引起全国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当年春晚以此事为原型创作了小品《扶不扶》。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中国好人网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后,证明他们不“傻”。(8月26日《西安晚报》)

  26个月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三个被讹诈的男孩,本身就很有意义。这种奖励是对扶人男孩的再一次肯定,也是一种正义之举。但有网友对奖励三个被讹诈男孩却表现出了另类的不屑,认为给他们戴上的荣誉光环是“鸡肋”,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树立错误的价值观导向,让获奖者陷入更加委屈、尴尬的境地。这颇让人费解,笔者难以苟同。
 
  日历翻回到2013年6月15日。江某、杨某和余某三名小朋友在楼下玩耍时,看见一老人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事后却被老人指为肇事者并遭其家人索赔,万般无奈的家长随后报警,希望还孩子一个清白。经过调查,达州警方最后认定老人系自己摔倒,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母子被处行政拘留,老人因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老人儿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这件尘埃落定的往事,即使老人讹诈曾给当事人带来精神负担,给公众留下些许阴影,也应因为讹诈者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而冰释前嫌。
 
  对“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应就事论事,而不应往事重提。就事论事,就是要看到这种奖励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社会效应,看到奖励对正义的呼唤和对人性丑恶的甄别,而不是纠结于被扶老人及其家属与社会正义相悖的行为。只有站在奖励三男孩的积极一面,才能看到奖励的意义;而如果一味注目于“扶老人被讹”的一面,只会让人遇到此类事情时望而却步,“做好事,行善事”将再一次被淹没,文明的公序良俗也将难以得到重新建树。
 
  显然,民间力量给受委屈的三男童发“委屈奖”,与政府部门是否对讹诈男童的行为予以惩罚,性质不同,社会效果也不同。作为社会公众,没有权利对被扶的老人讹诈等有违法律或道德的行为私设刑罚,也没有权利将个人的爱憎意志强行推移给政府予以实施。个人和社会组织所能做到的,是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甄别,并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褒奖好人善事,间接或者直接地表达对假丑恶行为的不满与鞭挞。
 
  奖励扶人被讹的孩子绝不是“鸡肋”,而是让这些孩子重新回到人们的眼前,让他们的正义之举再一次耀眼于世。对三男童来说,“委屈奖”给他们的是安慰、褒奖,是欣慰、感动;对男童父母而言,这次奖励将更加稳固他们教育孩子“做好事,行善事”的初衷。给好人的“委屈奖”,不是让好人更委屈,而是让好人越来越受到尊重,让好人改变受委屈的心理状态,让人读懂做好人行好事的价值,让符合人们心理需要的积极向上的行为越来越多,正义越来越得到张扬。(卞广春)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奖励,政策,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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